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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44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简章

时间:2023-06-21 14:38:24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委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

岗位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开考

比例

户籍

要求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教师

资格证

幼儿

教师

01

11

1:3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7620日至2005625日期间出生)

大专及以上

学前

教育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02

11

03

11

04

1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的,均参照《宿迁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1. 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6209:00—202362517:00

报名网址: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4,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2. 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时间:20236209:00—202362617: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6209:00—202362617: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333309

3. 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100/人。

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36209:00—62712: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 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左右)和选报岗位。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司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236